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(孙云)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八十一条规定,拟对孙云位于靖江市靖城街道办事处东郊村五组的一间四层(含地下室)不动产登记予以更正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18年2月13日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靖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国土窗口
联系电话:89182131
序号不动产座落更正内容备注
1靖江市靖城街道办事处东郊村五组权利人状况
自然属性状况撤销登记
靖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8年1月22日